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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监理行业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升我市监理行业整体素质,促进监理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本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是协会的办事机构,在协会会长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沟通信息、反映情况,热情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组成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7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委员4名,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理事单位自愿推荐,经会长办公会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专家委员会成员,应符合专家库专家的条件。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设置1个专家库。

第六条 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监理事业,愿意为监理行业发展服务;

(三)熟悉监理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和勘察设计类工程师等其中的一项资格);

(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建设监理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七条 专家库专家推荐程序

(一)会员单位可按照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推荐1-5名,报协会秘书处备案,报请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用。

(二)非会员单位熟悉监理行业,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教授,可由协会秘书处直接推荐,报请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用。

(三)聘用的专家库专家在协会网站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八条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监理行业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二)参与重大工程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咨询;

(三)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

(四)参与行业评优评先和业务竞赛活动;

(五)参与开发并推广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

(六)参与行业诚信自律管理;

(七)承担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其他要求

要求各会员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方可聘用。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专家库专家的权利

(一)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按规定获取参加有关工作或活动的劳动报酬;

(三)可自动申请退出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 专家库专家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二)无特殊理由,须服从协会选派安排;

(三)向协会提供行业信息,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建议;

(四)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专家库专家个人不得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承担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尤其是起草监理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应严格执行保密、知识产权等规定。

 

第四章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秘书处建立专家管理系统,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原推荐单位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第十五条 专家库专家实行聘用制,每届任期4年,随协会换届重新选聘,可连选连任。协会秘书处可不定期更新专家库专家名单,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可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长办公会议审定,终止专家资格:

(一)因身体问题不能继续胜任专家工作的;

(二)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工作的;

(三)因专家所在单位或本人书面提出不再担任专家工作的。

第十七条 专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

(一)受协会委托的评先评优、监理巡查等工作时,有徇私舞弊、收受他人财物或个人评审意见有失公平、公正;

(二)一年内2次不参加专家活动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专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和部署工作

第十九条 专家委员会每年应向协会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专家委员会工作经费包括

(一)协会拨付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

(二)开展课题研究自筹的工作经费;

(三)开展咨询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经费管理

(一)协会秘书处负责专家委员会经费收支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专家委员会经费管理要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并接受协会秘书处的监督。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专家)推荐表

 

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22年12月23日